日期:2018-02-15
“互联网+”带来便捷与阳光
【摘要】互联网+”,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近年来,多个省市建设完整高效的采购信息平台,打造“一站式”购买的电商售后服务,逐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互联网与政府采购已逐步开始向深度融合过渡。
“让信息多跑路,群众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点话题。“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被写入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厅长、省地税局局长徐宇宁就提出建议由财政部牵头,通过省部共建、制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统一技术标准、优化业务流程体系,建设政府采购“全国一张网”。
事实上,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一直以来都是财政部高度重视的工作,“互联网+”与政府采购融合多年,各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闻令而动 自上而下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互联网+”的概念,各地“互联网+”行动的改革落实如雨后春笋一般破土而出。财政部颁发了若干制度文件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针对信息化建设,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各地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建设,要做好地方分网的升级改造和安全防护,改进栏目设置,完善地方分网信息发布和查询使用功能,确保数据安全和运行稳定。
2017年,财政部在陕西西安举办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培训班上,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郭方明透露,财政部国库司将结合政府采购改革实践,正在研究制订《“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具体安排。
2017年年底,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伟表示,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大力发展电子化采购,充分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建设“全国一张网”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第三方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解决目前的“信息孤岛”、“协同不足”的问题。
我国多地政府陆续开启了“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新模式。在信息公开方面,湖北省财政厅完善了湖北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发布功能,增加了合同公告、曝光台等信息发布模块。甘肃政府采购网不仅涵盖了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信息、采购项目信息、监督处罚信息等,还提供政府购买服务、PPP等专题类信息。重庆市财政局则上线了“政采家APP”,通过手机客户端动态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公告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结果。在业务管理方面,河北省财政厅建立了与预算系统数据对接的政府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实现了采购计划填制直接提取预算信息和采购计划备案网上办理。业务执行方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建成独立开标室、全封闭评标室、电子开评标室,实现实时监控。同时,开发建成电子化辅助招投标系统,实现从项目委托、编标、开标、评标全流程电子化。
向深度融合过渡
早在2016年,财政部《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就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探索政府采购全流程无纸化。随着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电子商务业态的蓬勃发展,政府采购与互联网+已由初步融合阶段向深度融合过渡。
目前,各地方不断加大在政采领域内引入了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力度,其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与“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已颇见成效。
传统政府采购项目要经过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投标邀请、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采购合同等有关备案文件的过程流程,大约需要5-30天的周期。随着采购规模的扩大、采购品目种类的增加,近一个月的采购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采购时效性。“互联网+”恰恰可以通过其信息的公开与共享、便捷操作、标准流程和数据分析的特点弥补传统政府采购方式的短板。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全流程电子化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天津市电子招投标平台,采购人可在网上填写申报需求、签订委托协议及确认采购文件;供应商可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进行报名、编制投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加密或解密并进行投标;评标专家通过系统检索和辅助功能可方便快捷地查看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评标。同时,在采购过程中所有文件都进行电子化归档,包括评审的整个音频、视频,实现完整的政府采购电子档案管理和历史数据的挖掘、对接。
除了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程中,“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也可谓是一颗耀眼的明星。2016年7月11日,财政部将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列为全国首家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试点平台,目的是希望将政府采购与电商相融合,为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网上市场奠定基础。“政采云”平台上的电子卖场采购模式主要包括网上商城、网上竞价、在线询价、协议批量采购等。针对采购数量少、采购金额小的办公类商品,网上商城可充分发挥其方便、省时、灵活的优势;采购金额相对较大,且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在线询价模式既赋予采购人在市场低价范围内的有限采购自主权,也保证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市场定价的有效性;对于通用类货物项目,协议批量采购模式既能发挥协议供货自主、高效的优点、又能实现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竞争优势。
不仅与政府采购的执行过程融合,“互联网+”还可以打破采购监管方面的信息壁垒。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中,广东省与福建省就选择了建设监管型平台作为突破口。广东的监管型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生态体系由线上和线下两大部分组成。线上首先是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揉合了批量集采、电商、竞价和定点采购。执行平台上所有的交易规则都是由监管部门来制定,集采机构进行管理。线下通过第三方滴滴服务平台,从合同签定、交货、安装、验收到付款,把履约全过程管控起来。福建省财政厅利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平台实行“双控”标准,将采购预算及资产购置标准设置为价格编制的上限,计划金额超过双控标准的,系统将自动提醒;建立价格比对机制,网上超市内商品可实行超市内外比价。交易结果在“中标成交结果”专区集中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姻效果显著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互联网+”与政府采购联姻效果如何?
采购成本降低。今年年初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采购中心副主任李雪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系统运行前,山西采购中心的电子化、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应用程度较低。新系统上线运行后,从采购人委托到中心编制招标文件到供应商的网上投标;从电子化评标到中标通知书的网上发布及合同签订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改变了长期以来采用的纸质投标模式,有效降低了招投标成本。
采购商品“物美价廉”。政府对采购商品最核心的要求是“市场可买、价格可比”,以避开价格监管的盲区,而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就可以抑制这个问题的出现。为了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江苏省把产品配置和服务实施标准化,按照基础配置+零配件+增值服务的方式形成电商平台的商品价格。此外,江苏省规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中13大类、160个品目的商品其成交价格不高于定点电商官网价格。同时,要求电商建立专门的网上商城管理服务团队,及时解决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采购“更透明”。安徽的“徽采商城”平台一位某品牌打印机供货商张先生曾向记者透露,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能清楚地看到中标物供应商、型号和成交价格,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随时提起申诉,输也输得明白,整个过程更加“阳光透明”。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